分公司指的是在業務、資金、人事等方面受總公司管轄且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雖然分公司名稱中含有公司字樣,但它卻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既然不是真正意義上的公司,那么分公司是否需要進行繳稅呢?接下來就跟合肥八戒財稅小編一起來看一看吧。
分公司如何進行納稅申報?
根據公司法第十四條規定,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其中并未提及分公司可以不用繳稅,那么分公司應該如何進行申報納稅呢?
根據核算方式不同,分公司的納稅方式也有所不同。如果分公司是獨立核算的納稅人,那么分公司就應當獨立建賬核算并向當地稅務機關進行申報納稅。而分公司如果跟總公司之間是非獨立核算的話,那么分公司的財務都將并入總公司統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關輔助帳、明細帳,可由總公司來確定。
上述小編有提到過非獨立核算,生活中的非獨立核算單位具體指的是不獨立地對其經營活動和成果進行核算的單位。非獨立核算單位的資金由上級單位撥給,收入解繳上級單位,所開支費用由上級單位給予報銷。非獨立核算單位只需把日常發生的經營業務填制憑證,整理匯總報送上級單位即可。而關于公司所得稅申報的問題,如果總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個地級市以內,那么無論分公司是否進行獨立核算,所得稅均由總公司匯總申報即可。而分公司的流轉稅則是必須在當地稅務機關進行核算繳納的,這個是流轉稅的基本原則。
而關于異地注冊分公司是否必須要在當地納稅的問題,這個具體要跟當地的主管稅務機關進行溝通,不同地區納稅政策還是有所不同的。有的地區設立分公司,有收入就要納稅,沒有收入就不要納稅(所得稅)。但是有的地區設立的分公司,沒有收入也要按情況核定收入繳納所得稅的。
這么麻煩,為什么還會有那么多人喜歡注冊分公司呢?因為注冊分公司不僅便于經營,對于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也比較簡單,而且比起注冊子公司,分公司的注冊流程也相對簡單,費用也比較少。再加上總公司可以根據經營狀況調整對分公司注冊資本的注入,經營風險較小,這些都是企業主為什么會喜歡注冊分公司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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