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個體戶還是注冊公司?兩者的區別在哪里?不要急我們一起來分析一下!
個體戶和公司的區別
1. 法人資格:
個體戶:不具備法人資格;
公司:具備法人資格。
2. 連帶責任:
個體戶:無限連帶責任法律;
有限責任公司:有限連帶責任。
3. 稅收優惠:
個體戶:一般是稅務機關根據其所在位置、規模、員工人數、銷售商品按估算的銷售額予以定稅,不論當月的收入多少,有無收入都要按定稅金額來交稅;
公司:要求企業自己申報的收入來交稅,小規模納稅人季度收入不超過30萬元可以享受免增值稅優惠政策。
4. 征收稅種:
個體戶:可以定額征收增值稅,繳納個人所得稅等;
公司:按實際收入征收,繳納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
我聽說個體戶可以不記賬不交稅的???
關于個體戶的幾種誤區
2. 個體戶可以“不交稅”
根據《關于小規模納稅人免增值稅政策有關征管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9年第4號)規定:只要是小規模納稅人,不管是個體戶還是公司都能享受月收入不超過10萬元、季度收入不超過30萬元的免交增值稅。
第二十三條:“個體工商戶未在規定期限內申請辦理年度驗照的,由登記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吊銷營業執照?!?/span>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十二條:“個體工商戶登記事項變更,未辦理變更登記的,由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15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營業執照?!?/span>個體戶若有變更事項也和公司一樣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
3. 個體戶不會“被抽查”
很多個體戶是自給自足的自由職業者,那么就意味著工商部門不會抽查嗎?
當然不是!不僅會被查,而且還會被嚴查!
那公司比起個體戶有什么優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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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個體戶的名稱中不能有“公司”二字;
如果您注冊了個體戶,那可千萬不要為了面子擅自在個人名片、經營合同、產品畫冊等等上面把商戶名稱改成“某某公司”,會構成虛假宣傳、夸大宣傳、不正當競爭而被工商部門查處的。
2. 個體戶不能轉讓,而公司能;
根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十條“個體工商戶變更經營者的,應當在辦理注銷登記后,由新的經營者重新申請辦理注冊登記。”
3. 個體戶不能開分店,而公司能;
一個個體戶只能有一個經營場所,一個人只能注冊一家個體戶。公司不僅能成立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機構還能成立企業集團。
4. 個體戶拉不來投資人和合伙人,而公司能;
個體戶的經營都是以個人為經營者且承擔無限法律責任,況且個體戶沒有股份之說。
5. 個體戶經營風險比較大。
個體戶和有限責任公司最大的區別在于:個體戶承擔的是無限責任。
而設立有限公司,則以股東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設立股份公司,則以股東認購的股份為限承擔責任。
這么說來,還是注冊公司更好了?
個體和公司各有各的優勢
在不同時期對創業者來說會有不同的作用
如果只是開個小餐廳或者小型超市
注冊個體戶最合適
但要想長期發展,想要以后有所規模
顯然注冊公司更好
所以在選擇注冊公司還是個體戶時
請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來考慮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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