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成立日期
合肥注冊公司成立日期是企業被批準成立,發給營業執照的日期。合肥注冊公司核準日期是企業最近一次的法定變更登記申請被核準的日期。
因此,剛開業的企業,成立日期和核準日期是一樣的。以后如果進行了變更登記,核準日期就晚于成立日期了。
《公司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豆镜怯浌芾項l例》第二十五條規定:“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企 業法人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憑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刻制印章,開立銀行賬戶,申請納稅登記”。
公司設立登記是公司創立行為發生效力和公司法人主體資格確立的法律行為。經法定的公司登記機關核準注冊,公司即告成立,成為具有民事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法人,可以依法開展經營活動。依法登記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登記機關簽發的公司營業執照是確立公司成立的法律文件,公司營業執照的 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之日。從成立日期起,公司即成為獨立享有權利、承擔責任的法人。從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各主要登記事項所作的登記產生法律效力,對公司具有約束力。
02營業期限
營業期限一般來說都是從成立日期開始,到公司股東自行決定的一個時間,可以是一年兩年、十年八年、三十五十年甚至無期限。
營業期限的格式一般是“20XX年XX月XX日至20XX年XX月XX日”這種,一般都是取整年。
但有的企業執照上會標注“長期”“永久”“20XX年XX月XX日——”等類似內容,這說明企業申請的營業期限為長期。
實際上,二三十年的營業期限對我們一般人來說,和長期已經差不多了。除了因一些特殊原因,營業期限申請多久,其實沒什么區別。
另外,在申請營業期限延長時要注意,如果原來的營業期限是“2000年1月2日至2010年1月1日”的話。想延期到2020年1月1日日,表格的正確填法是“2000年1月2日至2020年1月1日”,開始的成立日期不變。
這里要著重說明的是,營業期限不同于執照有效期限,即使超過營業期限,執照也同樣有效。在營業期限內的執照能有效證明這是一個公司,而超過營業期限的執照同樣能有效證明這是一個可能違法的公司。
如果您執照的營業期限已經超出,那么是時候應該考慮變更經營期限或者解散、注銷了公司了。